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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力实施稳就业支持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6日? ?? ?? ? 编辑:省人社厅张宇??? ?? ? 来源:厅就业促进处

??辽人社202515

各市有关部门,人民银行辽宁省各市分行,沈抚示范区各相关部门:

??为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力实施稳就业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扩大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扩大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合作银行范围,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相应金融产品,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二、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实施期限至2025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补贴由企业申请,申请期限截至2025年底。企业领取补贴后尽快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四、加力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对吸纳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12月底。

??五、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重点在县域范围内谋划储备以工代赈项目,充分挖掘工程建设、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各环节用工岗位,摸清有就近务工需求的六类重点人群分布及规模,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新赈济模式。

??六、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实施技能兴企·强链增收行动,鼓励企业通过组织职工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组织新录用登记失业人员培训的企业,按300/人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七、加大重点群体培训力度。提速推进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10大专项培训行动,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为重点,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新模式,根据人工智能、新兴技术、家政托育等不同领域用工急需紧缺程度,及时更新培训需求和补贴目录,组织培训机构分类提供模块化和微型化培训课程,按学时给予差异化补贴,缩短失业求职周期。

??八、鼓励技工院校招收失业人员。将失业人员中有提升技能意愿的青年、农民工纳入技工院校招生范围,中级工和高级工分别放宽至35周岁和40周岁。对具有高级工证书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失业人员,技工院校可招收到企业职工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学习。技工院校有开设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需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即时受理并开设备案绿色通道。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培养班、企业冠名班,采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弹性学制、学分制、导师制、课题式等多种方式实施培养,允许失业学员采取工学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

??九、做好用工指导服务。开展人社干部进万企活动,面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相关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有针对性提供人社政策咨询、用工指导、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

??十、投放就业岗位信息资源。深入开展春暖辽沈·兴企护航等专项行动,积极动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归集就业岗位信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精准推送。加密小而美专而精的招聘活动频次。积极组织跨区域联合招聘、劳务协作等活动,提升岗位适配度

??十一、强化困难毕业生实名帮扶援助。完善一对一实名帮扶台账,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对每名未离校困难毕业生推荐3个以上的就业岗位,对每名离校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提供“1131”就业服务(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持续做好跟踪帮扶。

??十二、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球探足球比分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残疾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烈属、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3次以上仍未能就业的人员。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各地可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

??十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按规定兑现价格临时补贴等待遇。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十四、强化就业动态监测。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群体,持续抓好就业基础常规统计,加强比对分析,精准掌握区域性、行业性劳动力市场供需变化,促进人力资源有序转移、合理配置。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强化稳就业政治责任,坚持就业优先,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前,要充分考虑对就业增长有积极作用的元素,推动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要持续跟踪调度存量政策落实,不断完善稳就业的政策工具箱。要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落实稳就业政策,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保障资金安全,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宣传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选树一批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稳岗扩岗的典型企业、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增强市场信心,引导广大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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