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皓琪劳务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大石桥市皓琪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谭莹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大劳人仲字第〔2026〕0012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大劳人仲字第〔2026〕0012号)终局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人民币叁万柒仟壹佰陆拾柒元整(37,167元)。

??自本公告发布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在视为送达之日十五日内向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大石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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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