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鼎义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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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于2025722日受理申请人张煜与你单位关于工资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沙劳人仲案字〔2025〕第258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2024101日至20241130日工资9000元;

??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202412月工资2464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1217

沙劳人仲案字〔2025〕第258号.jpg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