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乐福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卡乐福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本委受理温宇辰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沈浑劳人仲字〔2025〕123号仲裁裁决书。

??沈浑劳人仲字〔2025〕123号仲裁裁决结果为: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9月20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工资8355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沈阳市浑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

沈阳市浑南区仲裁裁决结案公告【2025】123温宇辰.pdf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