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征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4月14日受理申请人邹吉昌与你单位关于工资、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庄劳人仲裁字〔2025〕第263号仲裁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1、双方于2022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51982.90元。
??双方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庄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