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辽宁省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技工院校课程认证与过程化考核办法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球探足球比分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发〔2009〕86号)文件,规范球探足球比分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中的课程认证与过程化考核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订了《辽宁省?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技工院校课程认证与过程化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指导本地试点技工院校搞好课程认证与过程化考核工作。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6日

  课程认证与过程化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通过开展课程认证和过程化考核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与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衔接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的技工院校,必须进行课程认证。课程认证合格,毕业生经过程化考核,学习成绩合格,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条 ?国家和省级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技工院校的试点班及学生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课程认证

  第四条 ?课程认证由省厅技工培训教学研究室负责。进行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技工院校须在每届试点班新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向省厅教研室报送课程认证报告,经教研室审查同意后实施。课程认证报告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试点专业、试点班及计划招生人数;

  (二)试点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

  (三)选用教材目录(见附件1);

  (四)试点专业任课教师名单(见附件2);

  (五)课程监控措施。

  第五条进行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技工院校,必须认 真执行部颁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标准,使用部、省审定的教材 和教学参考书。试点技工院校根据当地就业市场需要,可对课程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补充、完善,并完成备案手续。

  第六条 专业基础课可根据学生基础不同,或分解融入至典型工作任务教学中,或穿插在典型工作任务教学过程中进行。

  第七条 公共课按照部颁《技工院校公共课设置方案》开设。公共课教学也应适应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 教学改革,数学、物理、英语等课程应配合典型工作任务的教学做合理调整,有的放矢并学以致用。其课时调整不大于公共课规定总课时的百分之三十。

  第八条 各试点技工院校可根据市场调查、企业和就业需求等,重点研究开发新的配合典型工作任务教学的典型工件或教学科目。典型工件可设计为有价值的企业产品,也可设计为教学产品。一个或几个典型工件(教学科目)的技能点含量应与相配合的部颁典型工作任务的技能点含量匹配,并参照部颁标准开发成标准学材。

  第九条 ?试点技工院校试点专业使用学校开发的一体化课程学材必须经省厅教研室组织专家审定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进行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技工院校须在每届试点班学生毕业前一个月,向省厅教研室报告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过程化考核

  第十一条 过程化考核主要由试点技工院校负责,省厅教研室会同省鉴定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试点技工院校须根据部相关规定和本《办法》制定本校的过程化考核实施细则,报省厅教研室和鉴定中心备案后实施。

  第十二条 进行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技工院校须在 试点班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 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学生备案表》(见附件3)报省厅教研室和鉴定中心备案。

  第十三条过程化考核实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定 ?性考核按照部颁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教材工作页要求的方法进行。定量考核采用随课程进程对各典型工作任务和专业基础课、公共课进行考核记录的办法。

  第十四条 ?毕业生的过程化考核总成绩分理论成绩和实操成绩,采用百分制。理论考试总成绩可用考核科目均分办法。

  实操考试成绩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计分单元,每个典型工作任务 都合格方可认定为实操成绩合格。实操总成绩采用全部典型工作任务均分办法。理论成绩和实操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第十五条 ?各试点技工院校须在试点班学生毕业前,将毕业生过程化考核成绩,填写在《 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学生备案表》中。《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学生备案表》 和学习过程化考核资料档案报省厅教研室和鉴定中心备案,省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依此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依此和电子注册信息核发毕业证书。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选用教材目录

  2:?试点专业任课教师名单

  3: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学生备案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