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 ?? ?? ? 编辑:省人社厅杨巍??? ?? ? 来源:省12333
参加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是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是出国(境)定居;四是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是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的。六是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此外,参加人死亡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